第105期專刊

10 SPORTS IMPACT -專題報導- 亞洲AI立法趨勢:韓、日與我國 韓國於2024年12月通過《人工智慧發展和信任建立基本法》、日本於2025年5月通過關於促 進《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研究、開發和利用法》,而我國則於同年12月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 ,顯見亞洲進入人工智慧立法茁壯期。 一、韓國:人工智慧發展和信任建立基本法 2024年12月26日,韓國國會在解除戒嚴後,通過人工智慧發展和信任建立基本法,使韓國 成為繼歐盟後第二個為人工智慧建立全面監管架構的司法管轄區,該法將於2026年1月開始生效 (註5)。韓國科學資訊通信部部長柳相任表示:「在全球人工智慧激烈競爭的背景下,人工 智慧基本法的頒布是韓國真正邁向世界三大人工智慧強國之一的重要里程碑,解決企業面臨的 挑戰。」 (一)人工智慧發展和信任建立基本法之架構與規範 依韓國《AI基本法》第1條,立法目的在於透過規範人工智慧(AI)健全發展與建立信賴 基礎所需的基本事項,促進保障人民權利與尊嚴、提升生活品質,以及增強國家競爭力。第2 條確立多項重要定義:人工智慧係指人類擁有的學習、推理、感知、判斷和語言理解等智力能 力的電子實施。人工智慧系統則係指基於人工智慧的系統,具有不同程度的自主性和適應性, 針對給定目標推斷預測、諮詢或決策輸出,以影響真實或虛擬環境。生成式人工智慧係指透過 模仿輸入資料的結構和特徵來創造書面、聽覺、視覺或其他多種輸出的人工智慧系統。人工智 慧倫理係指社會所有成員在人工智慧開發、提供和使用相關領域必須遵守的倫理標準(ethical standards),以尊重人的尊嚴為基礎,旨在保護人們的權利、生命和財產,以實現人工智慧的 發展、提供與使用。 韓國《AI基本法》最具特色的制度設計,在於參考歐盟《人工智慧法》風險分級,並加 以適度簡化,建立高影響力人工智慧(High-Impact AI)的管制架構。依第2條第4款規範,高影 響力AI係指可能對人類生命、人身安全或基本權利產生重大影響或構成風險的人工智慧系統, 其範疇涵蓋下列事項:能源供給、飲用水生產過程、核能設施的安全管理與營運;交通工具、 交通設施及交通系統的主要運作與營運;保健醫療的提供與利用系統的建立及營運;醫療器材 與數位醫療器材的開發與利用;分析與應用供犯罪偵查或逮捕用的生物辨識資訊例如人臉、指 紋、虹膜及手掌靜脈等;招聘、貸款審查等對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判斷或評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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