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s Impact No.24
當期封面 NO.25
   

NO.26 目錄

財經稅務輯要

資料來源:財政部http://www.mof.gov.tw
國貿局http://cweb.trade.gov.tw
楊梅鳳 整理



碧利斯颱風災害損失經報備勘驗,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財政部表示,日前碧利斯颱風侵襲,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財政部特就與納稅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提醒納稅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綜合所所得稅: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至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就近申請派員勘查。至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250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三、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得向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得向管轄稅捐稽徵處、分處(縣轄部分亦可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五、貨物稅: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檢具證明文件,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稅。又貨物稅廠商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貨物稅者,應於當月申報期限截止前向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展延之申請,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得准其展延申報繳納期限1個月。
六、菸酒稅: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9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15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報備,俾據以向稽徵機關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另管轄稽徵機關查明菸酒稅廠商確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菸酒稅者,得准其展延申報繳納期限1個月。
七、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分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八、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5年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分處提出申請。
九、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已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管轄稅捐稽徵處、分處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十、另為方便災區納稅義務人申請減免各項稅捐,財政部將要求各稅捐稽徵機關確實依據財政部84年6月15日台財稅第841629681號函訂之「稽徵機關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減免稅捐服務注意事項」規定,主動輔導轄內災區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財政部並指出,納稅人如對於災害損失有關稅捐減免之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亦可就近向管轄之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查詢窗口免費服務專線:國稅局0800-000-321、稅捐稽徵處0800-086-969),各項災害損失減免稅捐各項申請書表,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下載運用。


境外保單無免課遺產稅規定之適用
  財政部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該條款係配合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而為規定,故有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得適用前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者,以該人壽保險契約得適用保險法第112條規定者為限。被繼承人生前投保未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之人壽保險,依該委員會見解,並無我國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之適用,從而亦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免課遺產稅規定之適用。


採用直接扣抵法之資格
 據財政部說明,凡屬經核准採用直接扣抵法之兼營營業人,於調整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之營業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經營製造業者。
(二)當年度銷售金額合計逾新臺幣10億元者。
(三)當年度申報扣抵之進項稅額合計逾新臺幣2千萬元者。應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8條之2第6款規定,經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查核簽證。另依據同法第8條之3第2項規定,營業人如未依照上開規定辦理者,主管稽徵機關得撤銷其採用直接扣抵法,且於3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財政部表示,上開「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8條之3第2項規定係自95年1月1日開始施行,換言之,採直接扣抵法之兼營營業人於96年1月報繳95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如未依上開計算辦法第8條之2第6款規定,經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查核簽證,主管稽徵機關得撤銷其採用直接扣抵法。
  財政部籲請兼營營業人應特別注意「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等相關規定,以免影響權益。

哥倫比亞Inverdesa看好健身房市場
哥倫比亞Inverdesa公司總經理Nicolas Loaiza Sanitas表示,該公司將於今年下半年發行約1,042萬美元之公司債,以用於償還債務及增加設點,預估2006年營收可達1,666萬美元,較2005年(1,062萬美元)增加56.8%。
Inverdesa公司目前有20家健身房,以Bodytech及Athletic兩個品牌設點,由於看好現代都會人口及年輕族群之消費需求,該公司預估在5年內可增加至40家店面。


德國觀光、運輸及運動用品業因2006世足盃大蒙其利

資料來源及時間:德國世界報、駐慕尼黑辦事處商務組報導

德國觀光局估計,世足盃將額外吸引約100萬人之外國遊客至德國。由於德國除舉行球賽之城市外,各大城市均設有大型螢幕供球迷觀看每場球賽之現場轉播,外國球迷多對本次足球盃德國境內暨熱鬧又歡愉之場面表示讚許。因此德國觀光拜世界盃盛名而來之外國遊客總數吸引超過100萬人。
德國鐵路公司(die Deutsche Bahn, DB)日前公佈有關世界盃之營運數據:自世界盃開賽至今,搭乘德鐵之旅客平均每日增加約60萬人,總計每日旅客人數550萬人,成長率高達12%。此外,德鐵原先預定目標–促使50%之持票球迷能搭乘火車或S-Bahn區間車至球場觀賽–,早已達成。甚至柏林、慕尼黑等大城市球迷搭乘鐵路交通工具至球場之比例更高達90%、60%~70%。不過,德鐵強調,載客量大增,該公司之成本也增加,因此本屆世界盃對德鐵而言,形象利益將大於經濟實益。
最大發市利者當屬運動服飾製造商及零售商。最近幾個月Adidas、Nike、Puma等品牌之球鞋、足球衫、足球等在全世界之銷售量屢創佳績。據估計,今年足球類運動服飾產品之營業額將首度超過30億歐元。光Adidas生產之本屆世界盃專用足球「團隊精神」全世界已賣出1,500萬個;德國隊球衫也已賣出約100萬件。德國最大之運動用品專賣連鎖店Intersport日前表示,目前該連鎖店某些品牌之營業額已增加10%以上。羨煞其他零售業者。
另接送各國球迷之各大機場也因租售廣告展示面積而坐收世足盃之利。以法蘭克福機場為例,今年年初至今,該機場之廣告收入即增加40%,總收入之15%與本屆世足盃有直接關連。慕尼黑機場則寄望,藉由本次世足盃之其廣告營收能增加20%,以創該機場廣告收入之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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