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期專刊

4 SPORTS IMPACT -專題報導- 從國際碳關稅趨勢看臺灣 體育用品產業產品因應 連振安 資深工程師 (Mr. Chen-An Lien; Senior Engineer) CALien@itri.org.tw 工業技術研究院 綠能與環境研究所 隨著大眾漸已感受到全球暖化對於環境、經濟與社會產生明顯的衝擊,各國政府莫不採取積 極的政策與行動,以共同攜手邁向《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所約束的「在本世紀末前追求全 球溫升不逾工業化時期2℃,並致力追求1.5℃目標」。在此前提下,透過內國法化的制定國家氣 候目標,抑制溫室氣體排放及引進污染有價化的碳定價制度則成為了各個國家氣候治理的重點工 作。惟各個經濟體在考量國家氣候目標之際,實又需納入國家競爭力作為淨零轉型的考量因素, 故在氣候行動的推展上自是有著不同程度的選擇。以歐盟自身在2005年起長期推動以「歐盟排放 交易系統(EU Emission Trading System, EU ETS)」作為引領歐盟達成氣候目標的碳定價政策工具來 說,其自2023年10月啟動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則 是歐盟在「綠色新政 (EU’s New Green Deal)」目標下,以「五五氣候套案 (the Fit For 55 Package) 」進一步具體回應全球化貿易體系所致碳洩漏 (carbon leakage) 的新措施。 為加速氣候治理上的變局,我國大幅度修正原2015年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 於2023年2月正式頒佈新修的《氣候變遷因應法》;除了明訂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的目標,在正 式啟動總量管制之前,亦於第28條加入徵收碳費作為碳定價機制,且於該法第31條中納入臺灣版 的碳邊境調整制度,作為日後進口高碳密集度產品時的政策工具選項之一。上開的國內外淨零治 理、碳定價制度及國際碳稅賦之趨勢,勢將對於我國以中小企業為型態的製造業與經貿產業產生 一定程度之衝擊;然對於產業界的衝擊實應非僅聚焦在於碳稅賦的本身,而是在於其背後所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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