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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民間赴友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為積極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投資廠商得依據該辦法,就僱用當地國員工薪資、廠房設備租金或 融資利息,擇一向外交部申請補助。倘廠商對該辦法之適用有任何詢問事項,歡迎逕洽外交部經貿事務 司(TEL:02-2348-2613、2348-2618、2348-2619或E-mail:econ1@mofa.gov.tw)或請廠商逕自外交部網站下 載網址:(http://www.mofa.gov.tw/frame15_1.htm)。